2014-06-12T16:35:07+08:00 |
IP: 61.70.10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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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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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7
- 建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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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
- 修改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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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
- 刪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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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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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帶藥回台 超量超次要罰
- 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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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6050094-1.aspx
- news_link_uniq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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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a.com.tw/firstnews/201406050094-1
- 真相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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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944336615&fref=nf
- 問題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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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藥事法的規定,只要「隨人機回國」的藥品,不會有觸犯藥事法的疑慮,更不會有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問題,至多是超量遭到海關沒收而已。只有「郵寄回國」,才會有這個可能性。所以我們應該強調的是,「不要郵寄超量或未經核准的藥品回台灣」,以免觸犯法律。但是,媒體模糊其詞,食藥署也不予澄清,到底想嚇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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