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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郝龍斌:馬當年想解約扁政府擋下
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story/8012/842660-%E9%83%9D%E9%BE%8D%E6%96%8C%EF%BC%9A%E9%A6%AC%E7%95%B6%E5%B9%B4%E6%83%B3%E8%A7%A3%E7%B4%84-%E6%89%81%E6%94%BF%E5%BA%9C%E6%93%8B%E4%B8%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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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連結
http://www.my-formosa.com/article.aspx?cid=5%2C15&id=79086
問題重點
根據會議記錄,大巨蛋案第七次甄審委員會不同意變更,之後台北市政府就據此公告大巨蛋案流標。遠雄不服,分別向工程會申訴,工程會最後認定遠雄申請變更協力廠商時,市政府要求遠雄提出資料後,初審認定新協力廠商(羅興華與美國HOK)符合資格。但是,第七次甄審委員會沒有實質審查就決議不同意變更,工程會認為有程序瑕疵,撤銷第七次甄審會不同意變更的決議。2005年12月2日起,當時民進黨執政的行政院工程會,兩度撤銷馬英九市府所做大巨蛋案流標之決定,是針對「審查程序不合招標公告」,才完成的撤銷行政處分;工程會並沒有,也從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