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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9T20:15:56+08:00 IP: 182.235.217.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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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李述德:若非遭工程會撤決議大巨蛋不會由遠雄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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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17/59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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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20150417/594290
真相連結
http://www.my-formosa.com/article.aspx?cid=5%2C15&id=79086
問題重點
根據會議記錄,大巨蛋案第七次甄審委員會不同意變更,之後台北市政府就據此公告大巨蛋案流標。遠雄不服,分別向工程會申訴,工程會最後認定遠雄申請變更協力廠商時,市政府要求遠雄提出資料後,初審認定新協力廠商(羅興華與美國HOK)符合資格。但是,第七次甄審委員會沒有實質審查就決議不同意變更,工程會認為有程序瑕疵,撤銷第七次甄審會不同意變更的決議。2005年12月2日起,當時民進黨執政的行政院工程會,兩度撤銷馬英九市府所做大巨蛋案流標之決定,是針對「審查程序不合招標公告」,才完成的撤銷行政處分;工程會並沒有,也從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