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1T11:55:23+08:00 |
IP: 180.176.14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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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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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安全規則法』 141, 142條並沒有直接明確指出,架設靈堂需要申請,僅在第一百四十二條中有寫到『未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在道路上舉行賽會、擺設筵席、拍攝影片、演戲、運動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類似之行為;但在集會遊行法第八條卻有指出,喪家辦活動不需要申請。在法條模糊的情況下,兩邊都有法條可以引用,所以這件事情只剩情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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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安全規則法』 141, 142條並沒有直接明確指出,架設靈堂需要申請,僅在第一百四十二條中有寫到『未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在道路上舉行賽會、擺設筵席、拍攝影片、演戲、運動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類似之行為;但在集會遊行法第八條卻有指出,喪家辦活動不需要申請。在法條模糊的情況下,兩邊都有法條可以引用,所以這件事情只剩情理問題。另外警方並未拆除靈堂或開罰單,僅開勸導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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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供 第8條(室外集會遊行之申請)【相關處分】第一項~§25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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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1T11:54:13+08:00 |
IP: 180.176.14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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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mph.gov.tw/Publish_Detail.aspx?ID=96c39540-ab43-4c18-ade4-4871d7d98a71&ModuleID=C03&OrgID=&UnID=cc174525-e37b-46da-8eaa-ba6ad88028cd
- 問題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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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實在不認同劉縣長的作為,但是"因故使用道路"(如流水席、喪禮、靈堂...等)是需要跟相關機構提出申請的!如果沒申請被開單是理所當然;如果申請了還被開單,就是他媽的混蛋劉XX。而一般政府, 會先派員勸導並告知有哪些管道可以申請. 而有人情味的政府, 更會派員協助弱勢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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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backtrue/posts/1020023709884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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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安全規則法』 141, 142條並沒有直接明確指出,架設靈堂需要申請,僅在第一百四十二條中有寫到『未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在道路上舉行賽會、擺設筵席、拍攝影片、演戲、運動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類似之行為;但在集會遊行法第八條卻有指出,喪家辦活動不需要申請。在法條模糊的情況下,兩邊都有法條可以引用,所以這件事情只剩情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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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供 第8條(室外集會遊行之申請)【相關處分】第一項~§25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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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1T11:42:34+08:00 |
IP: 114.38.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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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實在不認同劉縣長的作為,但是"因故使用道路"(如流水席、喪禮、靈堂...等)是需要跟相關機構提出申請的!如果沒申請被開單是理所當然;如果申請了還被開單,就是他媽的混蛋劉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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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實在不認同劉縣長的作為,但是"因故使用道路"(如流水席、喪禮、靈堂...等)是需要跟相關機構提出申請的!如果沒申請被開單是理所當然;如果申請了還被開單,就是他媽的混蛋劉XX。而一般政府, 會先派員勸導並告知有哪些管道可以申請. 而有人情味的政府, 更會派員協助弱勢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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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供 第8條(室外集會遊行之申請)【相關處分】第一項~§25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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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1T11:37:37+08:00 |
IP: 125.231.152.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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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提供 第8條(室外集會遊行之申請)【相關處分】第一項~§25 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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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1T10:10:39+08:00 |
IP: 114.27.1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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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1T10:01:24+08:00 |
IP: 140.113.4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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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劉皇又來了 - 敢砸我頭? 我就拆你靈堂 - WeTalk 論壇
- 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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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etalk.tw/thread-648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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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mph.gov.tw/Publish_Detail.aspx?ID=96c39540-ab43-4c18-ade4-4871d7d98a71&ModuleID=C03&OrgID=&UnID=cc174525-e37b-46da-8eaa-ba6ad88028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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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實在不認同劉縣長的作為,但是"因故使用道路"(如流水席、喪禮、靈堂...等)是需要跟相關機構提出申請的!如果沒申請被開單是理所當然;如果申請了還被開單,就是他媽的混蛋劉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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