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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4T14:47:10+08:00 IP: 114.136.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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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班表是結合《勞基法》第30-1條四周彈性工時,四周彈性工時極端情況可出現連上24天班仍合法的狀況,此為當時勞動部次長承認的合法班表。 附上《勞基法》相關條文與其他記者的報導為證。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2356989 第 30-1 條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 資會議同意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 一、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 ,不受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二、當日正常工作時間達十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 三、女性勞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工作,不受第四十九條第 一項之限制。但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依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第三條規定適用本法之行 業,除第一項第一款之農、林、漁、牧業外,均不適用前項規定。
2017-11-27T02:57:51+08:00 IP: 1.160.1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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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率先造謠,拿本就違法的班表,去攻擊新版勞基法修正案。 新版本的勞基法修正案連續上班13天這件事還是違法的! 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新版本勞基法根本沒要修正這條,依勞基法排班合法的最多僅能連上12天班! 唐鎮宇與陳嘉恩這兩位記者,拿了連上18天班的違法班表,來告訴大家這叫「合法」,是誤導抹黑。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860996603913902&set=a.21569529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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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重點
蘋果日報率先造謠,拿本就違法的班表,去攻擊新版勞基法修正案。 新版本的勞基法修正案連續上班13天這件事還是違法的! 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新版本勞基法根本沒要修正這條,依勞基法排班合法的最多僅能連上12天班! 唐鎮宇與陳嘉恩這兩位記者,拿了連上18天班的違法班表,來告訴大家這叫「合法」,是誤導抹黑。且看質詢影片,勞動部說這是極端案例,並沒有說合法, TVBS記者卻要自下標題內文,把勞動部沒說的話塞到人嘴裡?
2017-11-27T02:56:06+08:00 IP: 1.160.1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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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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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終極班表!30天可上336小時 勞動部:合法但極端
新聞連結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82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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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860996603913902&set=a.215695298444049.63341.100000107410176&type=3&theater
問題重點
蘋果日報率先造謠,拿本就違法的班表,去攻擊新版勞基法修正案。 新版本的勞基法修正案連續上班13天這件事還是違法的! 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新版本勞基法根本沒要修正這條,依勞基法排班合法的最多僅能連上12天班! 唐鎮宇與陳嘉恩這兩位記者,拿了連上18天班的違法班表,來告訴大家這叫「合法」,是誤導抹黑。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860996603913902&set=a.21569529844